原标题:“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细节披露
2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清除经开区发展的绊脚石》一文,揭露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违纪违法行为。据报道,该案涉案金额30亿余元,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
报道称,自2011年3月至2018年9月被通报,李建平担任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7年之久。在7年多时间里,李建平从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承揽工程收受钱物开始,到后来穷尽所能将手中权力充分变现,金额从几万、几十万,逐渐增加到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李建平胃口越来越大,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就覆水难收。
即使曾与他共事的经开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白海泉在2014年被调查,李建平都没有一丝警醒,依然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
作为经开区一把手,李建平不仅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和“提款机”,还借他人之名注册公司而自己实际操控,以达到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
为了扰乱监管视线,李建平以某酒店服务员王某、敖某和社会人员徐某三人名义,注册成立公司,法人为王某,但真实老板是李建平。更为荒唐的是,在初选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长时,李建平竟然用“石头剪刀布”的方式解决,第一名董事长、第二名总经理、第三名监事长。
调查发现,李建平随意设置大大小小的空壳公司数十家,其中既有明面上的总公司,也有掩人耳目的一级、二级、三级子公司。在他直接策划和授意下,这些公司相互揽项目、做生意,大量国有资金在其间频繁流动、暗度陈仓,最后被挪作他用,意图“钱生钱”。
从简单的权钱交易,到成立空壳公司骗取国有资金,李建平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涉案金额达到30亿余元。据李建平供述,除部分钱款用于赌博外,其余大多被用于购买收藏名家字画、古玩玉器、黄金珠宝、名贵手表,以及大量中外名酒,其酒窖中收藏的各类名酒达数万瓶。
“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经反复梳理,经开区国有企业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32亿元,评估实际价值为157.77亿元,较账面价值相差74.23亿元。”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透露,李建平案危害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经济建设方面,给经开区造成巨额损失,就在被留置前夕,还妄想将2亿多元资金转走;政治生态方面,涉嫌违规进人862人,“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经开区大行其道,其本人虽被查处,但“遗毒”仍在;营商环境方面,公平竞争荡然无存,李建平看准的项目一路绿灯,没看准的项目即使明显有收益也不许上马。
报道称,李建平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他的专横霸道、嚣张跋扈,让这个作为自治区首府发展重要引擎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元气大伤、濒临破败。
李建平案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在全面研究案情、剖析案发症结基础上深入实地调研,将李建平案存在的问题概括为乱设公司、乱设职位、乱进人员、乱签协议、乱借资金、乱设账户、制度杂乱、管理混乱、体制错乱、监督散乱等“十乱”问题,要求呼和浩特市及经开区以此为重点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行动。
报道指出,“十乱”问题的主要责任在李建平,但时任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也不同程度负有责任。作为以案促改对象,他们思想有顾虑,心思不能坚定在整改上。呼和浩特市委对经开区领导班子“大换血”,新配备党工委班子成员全部外派,同时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派出工作组接管经开区纪工委,履行以案促改监督责任。
经过努力,以案促改取得重要成果,但难题仍在:有的隐藏深的涉案人暗地里煽动干部群众阻挠整改;“十乱”问题涉及几十家企业、部门,有的配合不到位,严重影响整改进度。一时间,各种议论沸沸扬扬。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打破整改不办案思路,坚持惩治同向同步,将其作为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实践,责成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组成专案组为整改打通“堵点”;指定对口监督检查室运用“领办、交办、督办、核办”机制指导专案组对“十乱”问题以事立案,严肃追责问责经开区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1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谈话;紧盯上级交办及本级整改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25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16份。
“李建平胡作非为时没有挺身而出监督,对以案促改也没有上心,愧对组织。”多名被问责的经开区原班子成员表示。“以为在李建平案中违法手段隐蔽就不会被发现,以案促改期间还挑唆不明真相的群众闹腾。”涉案人员十分后悔。
在整治乱设公司上,将原有78家企业撤并整合为14家;在整治乱设职位上,将国企领导层管理人员从239人核减至67人,内设部门从192个削减至112个,部门负责人从246人缩减至108人;在整治乱借资金上,清理往来款项6203.43万元,明确剩余资金通过法律等手段实施追缴;在整治管理混乱上,完善组织建设,明确国企管理层级职责;在整治体制错乱上,出台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理顺出资人和国有资本的管理体制机制;在整治监督散乱上,整改董事会、监事会人员架构和配备工作,健全纪检监察体系,形成有效国企监管模式。
在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推动下,呼和浩特市对照排查“十乱”问题、举一反三整治国有企业乱象,全面拓展李建平案以案促改成效。“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国资委、审计局等部门抽调108名业务骨干组成8个工作组,直插企业调取资料10余万份、发放调查问卷6123份、谈话764人次,对36家市属国企开展整治。”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共发现问题662个,已整改完成458个。
为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启动了以案促改“回头看”自查工作,重点要求未完成整改任务和整改不扎实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
公开信息显示,李建平1960年5月出生,河北省霸州人,曾长期任职呼和浩特,2004年任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局长、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2011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8年9月被查。
2019年8月,李建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李建平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行为底线全面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未经批准多次出入国(边)境;毫无纪律和法律意识,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要求下属公司为私营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并进行装修,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和“提款机”,指使下属国有公司挪用专项资金,在购买住房过程中侵犯国家利益。长期“亦官亦商”,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肆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生活腐化堕落,多次到境外赌博,造成不良影响。
通报指出,李建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变本加厉,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他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目前,该案尚未有公开宣判消息。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曾与李建平共事的经开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白海泉,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已被判处无期徒刑。落马后,白海泉非常悔恨,坦言是自己的私欲害了自己。作为处级干部,他的犯罪数额高达1.7亿元。
官网显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21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1992年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决定辟建如意、金川两个开发区,于1993年分别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自治区级开发区。2000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以两个自治区级开发区为基础组建成立了国家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规划总面积24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40平方公里,常驻人口22万人。
李建平简历
李建平,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河北省霸州人,大学文化,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08–1985.04,在内蒙古电子学校任教;
1985.04–1988.10,任内蒙古电子工业局团委书记;
1988.10–1990.10,任内蒙古啤酒厂副厂长;
1990.10–1996.0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体改委干部;
1996.03–1997.05,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节水办主任;
1997.05–2000.09,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节水、水资源管理局局长(副处级);
2000.09–2001.03,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市节水、水资源管理局局长,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
2001.03–2001.09,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兼市节水、水资源管理局局长(正处级),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
2001.09–2004.06,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
2004.06–2011.03,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
2011.03,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8年9月被查。
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