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首例集体诉讼 康美药业面临索赔

  原标题:A股首例集体诉讼 康美药业面临索赔

  3月27日,康美药业公告,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关于发布接受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投资者委托说明的通知》,公司将积极应诉。这是A股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集体诉讼)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索赔对象主要为康美药业以及马兴田、许冬瑾等相关股东及责任人,而日前收到审计机构最高罚单5700万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没有被纳入索赔对象。

  千亿市值目前仅剩103亿元

  康美药业2001年3月19日在上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剂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马兴田、许冬谨夫妇,产品供应广东省以及外省部分中医院。

  康美药业因造假而被立案调查前,公司市值最高时达1300多亿元,目前市值仅有103亿元。

  如果股民在其股价最高时买入100股,需要本金2800元,截至上周五收盘,其本金只剩208元了。

  3月26日,广州中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明确权利人范围及登记期间,即:自2017年4月20日(含)起至2018年10月15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8年10月15日闭市后仍持有康美药业股票,且与本案具有相同诉讼请求的投资者,可以于4月25日之前登记加入该案诉讼。

  根据广州中院公告,索赔对象和被告为: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股东及责任人。

  根据资料,上述诉讼源于2020年12月31日晚间康美药业的公告,当日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顾某某、刘某某等11名自然人就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涉及诉讼金额41.22万元。2021年2月10日,广州中院经依法审查作出裁定,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裁定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均未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

  投服中心将替投资者打官司

  3月26日,投资者起诉康美药业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取得新进展,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也正式接受投资者委托替投资者打官司——投服中心在广州中院发布的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基础上,公开接受ST康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50名投资者委托。

  3月26日,康美药业晚间公告,投服中心如在法定期限内接受50名适格投资者委托,将向广州中院申请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根据投服中心公告,将在材料齐备的适格投资者中按申请时间先后排序,接受前50名投资者委托。50名投资者应在投服中心指定期限内(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向投服中心寄送相关材料原件。

  3月27日,康美药业晚间公告,收到投服中心《关于发布接受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投资者委托说明的通知》,公司将积极应诉,做好与广州中院、投服中心及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妥善安排诉讼相关事务。

  新闻内存

  康美药业深陷财务造假旋涡

  康美药业2001年3月19日在上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剂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马兴田、许冬谨夫妇,产品供应广东省以及外省不少中医院使用。

  2018年4月29日,康美药业发布了一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几乎将2017年财报结果推翻,即对2017年报中包括货币资金、存货、营收等14项会计错误更正,尤其夸张的是2017年货币资金多计算了299亿元。

  2019年5月17日,证监会通报,2018年底证监会日常监管发现,康美药业财务报告真实性存疑,涉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证监会当即立案调查。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当天深夜,康美药业公告道歉,并主动申请ST(ST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被进行特别处理的股票,也是退市风险警示)。康美在公告中称,经公司核查,公司与相关关联公司存在88.79亿元的资金往来,该等资金被相关关联公司用于购买公司股票。

  2019年8月9日,央视焦点访谈《财务造假须严惩》专题报道点名了康得新、康美药业、辅仁药业等一批上市公司涉嫌财务造假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5月,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决定的通报中表示,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行为,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

  证监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0年7月10日,康美药业公告称,马兴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马兴田自2020年5月份已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21年1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针对可能面临的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公司期末补充计提或有诉讼费用50000万元。”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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