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缩小收入差距 中国该如何做?
只有不断地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
让他们逐步成为中等收入人群
才能实现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目标
同时也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缩小收入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文/李实
发于2021.6.21总第1000期《中国新闻周刊》
2020年将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这一年中国如期完成了消除既定标准下的绝对贫困的任务,实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开启了实现共同富裕的新征程。在迈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实现共同富裕也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需要经过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宏伟目标。
实现共同富裕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存在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这些问题也构成了我们实现共同富裕的起始条件,必须认真对待。就不充分而言,中国现在仍是一个中等收入国家,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仍需要保持较高经济增长速度才能成为高收入国家。2019年中国人均GDP水平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差无几,在世界185个国家和经济体中位列72位,在189个国家和经济体的人类发展指数排序上位列85位。这表明在现代化程度上中国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距离,仍需要不懈地努力追赶。
在不平衡方面,中国需要解决更多的问题。近年来中国收入差距虽然没有出现明显的扩大,但是仍处于高位水平,相关部门估计出来的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在0.47上下浮动,而实际的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也许会超过0.5。此外,2000年以来,居民财产分配差距出现了急剧扩大。根据2013年中国居民收入调查(CHIP)数据,财产最多的10%人群的财产价值是财产最少的10%人群的150多倍,而在本世纪初这个比值不到40倍。更为重要的是,受到收入水平不高和收入差距过大的影响,中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是偏低的。根据国际上常用的划分标准,2018年全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大约为30%,总人口大约为4亿,而且中等收入群体分布存在着严重的城乡不平衡问题,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更低,不足10%,而低收入人群占到90%以上。由此可见,收入差距过大和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较低是我们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不得不面对的两大挑战。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要解决这两大问题。
缩小收入差距还需要从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两个环节入手。在初次分配中,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分配过程,完善的要素市场建设变得非常重要。然而,在现实中市场的垄断、分割、扭曲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不同要素平等地参与分配,导致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劳动力市场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受户籍制度影响,外地劳动力在就业机会,行业选择,职业晋升,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都不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机遇。因而,在初次分配领域,首当其冲的是要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让市场在要素配置和收入分配上起到主导作用。
在收入再分配方面,政府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来解决收入分配不合理和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我国的税收制度需要作出改革和调整,以提高税收的再分配功能。这需要改变税收结构,在税负稳定情况下,不断提高直接税比重,提高税收的累进性。同时,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对民生支出的比重,特别是对低收入人群的转移支付的比重。在“提低、扩中、调高”这个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的大政方针下,重点应该放在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和创收能力上。只有不断地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让他们逐步成为中等收入人群,才能实现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目标,同时也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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