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停车新规7月1日实施 占车位不充电加价收费!
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的《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已在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规范提出,电动汽车泊位不少于10%,燃油车占电动车泊位,停车场可多收停车费。
北京最新出台的《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泊位提出了明确要求。
其中,具备电源条件的既有公共停车场、驻车换乘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配建公用充电设施。
公共停车场、驻车换乘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设置电动汽车泊位,少于10个停车位的小型停车场按照不少于1个专用泊位的原则划定电动汽车专用泊位。
停车场对于占用电动汽车普通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
据介绍,该服务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地方标准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但对停车行业有较大指导意义。
北京燃油车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现象普遍
新的《规范》,对停车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硬件方面的提升外,还要求停车管理员要对燃油汽车和有充电需求的电动汽车进行分类停车引导。今年4月、7月,北京市相继出台《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北京燃油车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的现象仍然存在。
在记者走访的停车场中,大多数停车场都有或多或少的燃油车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现象,导致电动车车主无法充电。
按照《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的规定,人工辅助充电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工作人员应对充电站内停车环境进行管理,避免燃油车占用电动汽车泊位影响正常充电活动。事实上,停车场管理员在执行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未及时发现占位车主、车主占位未留下联系方式以及车位不够等诸多现实原因,导致燃油车占电动汽车泊位现象频发。
北京停车“新规”仍需多维度完善
规范实施后能否起到应有的效果?制度层面还有哪些方面亟待完善?
北京市自4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施新版《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规范要求充电站运营商“引导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泊位”。按照要求,目前北京一些停车场已经开始使用技术手段,设计了更高效的充电桩。与人工引导相比,“技术引导”更有效。比如北京的亦庄文化园驻车换乘停车场,这里的电动汽车泊位安装了车牌识别系统,如果不是绿牌车,地锁不放行。
《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中还提到,将对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的燃油汽车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但也规定了上限,即“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专家认为,政策上仍然有许多方面可以完善。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 陈艳艳:我觉得在增量方面可能更需要通过一些政策,包括一些财税政策,鼓励停车场来增设充电桩,包括在运营中间也需要一些财税的支持来进行增量。另一方面就是盘活存量,我觉得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包括利用一些智能化的手段能够去实时监测到哪些桩位被燃油车所占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