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又一主任被查,反腐利剑指向驻京办驻沪办
8月13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佳木斯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原主任韩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从2001年到2019年,韩松主持佳木斯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工作长达19年。尽管他已在2019年11月卸下领导职务,任佳木斯市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但是,“驻沪办主任”仍是他从政履历中最重要的经历。
韩松不是近年来唯一一个被查的“驻沪办主任”。向前追溯类似案例,2019年4月,湖南永州中院公开审理了湖南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华平受贿一案。
在当时对王华平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华平利用担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所具有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筹建、企业经营、购销产品、贷款审批、项目承揽、项目审批、项目容积率调整、工程款拨付、人事调整等事项中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735.89万余元、港币20万元、美元2万元。
将近5000万元的受贿金额,足以将王华平定义为“巨贪”。对此,检方提出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9年7月3日,永州中院对此案宣判,王华平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梳理过去的腐败案例,虽然在“驻沪办主任”岗位上落马的官员不算很多,但如果算上“驻京办主任”,不难列出一串长长的名单。曾经担任被判处死刑的沈阳市原副市长马向东秘书的作家王晓方,曾在他的代表性官场小说《驻京办主任》中写道:“驻京办主任可不简单,个个都有左右逢源、纵横四海的本领。”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引起震荡的一些腐败案中,驻京办负责人的名字频上“黑榜”。多名由各地、各单位派出的驻京干部先后被查出了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曾任榆林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的辛耀峰、安徽省政府原驻京办主任朱琳、安徽省芜湖市驻北京联络处原主任孙平接连落马。其中,芜湖驻北京联络处原主任孙平的级别虽然不高,却是个能够勾连“大领导”的“能人”。
据上观新闻报道,孙平与安徽落马副省长陈树隆关系密切,在中央纪委11.7专案组查办安徽省原常务副省长陈树隆案件期间,孙平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故意隐瞒与陈树隆有关违纪情况,对抗组织审查。在孙平受贿一案的判决书中,法院认定:孙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亚夏汽车、三七互娱、三安光电等多家A股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提供帮助,先后17次收受贿赂519万余元人民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与各省之间需要形成一种密切的联络机制来商讨建设立项、审批计划调拨物资等事宜,而当时的交通和通讯都不发达,需要一个派驻北京的办事机构。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各种驻京办超过1万家,一些地方也设立驻沪办等驻兄弟省市的机构。
然而,某些驻京办、驻沪办的负责人,借着自己的人脉关系和“天高皇帝远”的条件大搞腐败,日渐让驻京办变了味。《检察日报》一篇文章指出,有的县级驻京办一年接待开销甚至达数百万元;地方争资争项形成围困中央之势,负面影响很大,不利于国家部门资源资金的公正分配,并严重腐蚀了一些国家部门官员;打着“维稳”旗号,千方百计截访等。某市一位驻京办主任曾坦言:“我的工作就是将礼物不露痕迹地送到领导的手中。”驻京办俨然成了“蛀京办”。
2010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此次驻京办管理规范意见的内容主要是,保留省级驻京办,县级驻京办全部撤销,地市级驻京办经省政府核准后可保留,撤销工作自规范实施起6个月内完成。